本案不仅就英国法院根据英国《1996年仲裁法》(Arbitration Act 1996)第69节规定就法律问题仲裁上诉的审查界限提供了权威性指导,也就英国法[2]下买方拒收货物(non-acceptance of goods)情况下如何衡量卖方遭受的损害这一常见争议提供了进一步具有实操性的范例,值得研读。
笔者在本文中对中国和部分中资出海主要目的地国家在竞限方面的法律和实践要求进行横向对比,望能为出海企业做出更妥善的合规安排提供借鉴。
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2024年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结合(2021)最高法知行终1226号案件,给出了创造性评价中区别特征与其他技术特征的协调配合关系对改进动机判断影响的要旨。笔者结合该案例探讨创造性“三步法”中如何判断存在技术启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对消费者关注的网络消费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条例》将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
在商业竞争中,为了获取优势,一些经营者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商业诋毁。在我国,这种行为主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制。商业诋毁行为指的是“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以调促和”是商事调解的魅力所在,也是杭州调解中心的职责所在。依托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杭州调解中心不断完善商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在商事调解的生动实践中实现了纠纷的诉讼外化解。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经过5年的实践运行,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集中显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法庭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坚持
本部分将承接上一篇文章的内容,继续向读者介绍在阿联酋自由区投资的主要内容,并以最具代表性的自由区迪拜杰贝阿里自由区(Jebel Ali Free Zone,以下简称“JAFZA”)作为代表,提示投资者在阿联酋JAFZA自由区进行投资的优势、投资的常见形式及流程要求。
为顺应国际调解发展态势和需求,中国与持相近理念的国家起草并达成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专门提供调解服务,为各类国际争端提供友好、灵活、经济、便捷的解决方案。 为顺应国际调解发展态势和需求,中国与持相近理念的国家起草并达成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专门提供调解服务,为各类国际争端提供友好、灵活、经济、便捷的解决方案。
2023年11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下称“《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执行规则》”),确认《执